
怎么没人说?王善保家的不是说了吗?“王善保家的自为得了意,遂忙请凤姐过来验视,又说:‘这些东西从那里来的?’”
不光王善保家的说了,周瑞家的也一定向王夫人说了:“周瑞家的是已和凤姐等人商议停妥,一字不隐,遂回明王夫人。”

说是说了,处理又如何处理呢?王熙凤“笑”着回答:“宝玉和他们从小儿在一处混了几年,这自然是宝玉的旧东西。这也不算什么罕事,撂下再往别处去是正经。”紫鹃更是“君子坦荡荡”:“直到如今,我们两下里的东西也算不清。要问这个,连我也忘了是那年月日有的了。”

王熙凤和紫鹃都承认这寄名符、披带、荷包、扇套是宝玉的,但她们都说这是在宝黛正常交往中留下的正常痕迹,王善保家的没办法,“也只得罢了”。就好像怡红院里也查出了“几样男人的物件”,但是“都是小孩子的东西,想是宝玉的旧物件,没甚关系的。”连婆子们也觉得不足以成为罪证。
王善保家的“只得罢了”,那王夫人呢?“王夫人听了,虽惊且怒,却又作难”,可她惊怒为难的是司棋与晴雯芳官四儿,并没有一字到紫鹃身上。这说明什么?说明王熙凤与紫鹃的辩解,完全可以逻辑自洽,连王夫人也接受了。

这里有两层逻辑:一是贾府上下公认、连二门外的小厮兴儿也知道“将来准是林姑娘定了的”,宝黛的爱情,受到一种沉默而默契的默许,连王夫人也默许的——至少在这个阶段,“情辞试忙玉”的阴影犹在,没有谁敢拿宝玉的性命去赌,那就没有谁敢拆散宝黛。将来有了别的变故,那是将来的事儿。现在默许了宝黛,就不需要根究他们之间的“私相传递”。

第二,宝黛“耳鬓厮磨,心情相对”,却并没有越礼之事,一切都是在“姊妹们”的掩饰之下。既然是姊妹们亲厚,那宝玉偶然在姊妹屋里丢下几件佩饰、落下几件东西,由细心的丫鬟收着,也是很平常的事。贾政的小厮还收着宝玉的荷包扇囊呢,何况是同住在大观园里的近邻?

毕竟,换下来的寄名符也好,束带上的披带(不是束带本身)也好,荷包扇套也好,都是“宝玉往年夏日手内拿过的”,完全可以落在黛玉屋里,甚至可以用来打赏丫鬟下人。不比司棋的情书、入画的银锞、以及男人的鞋袜,又不是宝玉的,而是大观园以外的“外男”的,说不清来历,说清了也是违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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